近日,滦州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唐山市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推进会议精神,按照滦州市政协《关于推进公益诉讼协同监督机制的实施办法》,积极探索凝聚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合力,紧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结合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提出的相关议案,推进协同监督落到实处,共同保护社会公益。
此前,滦州市政协与滦州市检察院共同成立公益保护协同监督联络办公室,检察机关以此为桥梁枢纽,加强与政协委员互联互通,围绕委员提案,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重点针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域梳理线索,与政协委员朱佳就相关问题交换意见、达成共识。4月11日,根据《政协滦州市二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卡》中第(30)号提案建议,承办检察官与政协委员一同到179乡道安各庄至平青大公路段、马庄子至秦庄段进行现场踏查,走访中发现该路段公路损坏严重、路边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及时拍照留存证据,已于当天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件,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份,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及时修复路面,清理路边垃圾,并将整改情况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检察机关。
下一步,滦州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市政协的协作配合,深入推进公益保护协同监督工作,积极主动,能动履职,不断凝聚政协、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三方合力,推动公益保护实现多赢共赢,以高质量检察工作服务保障滦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02-27
2023-01-10
2022-12-20
2022-12-08
近日,滦州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唐山市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推进会议精神,按照滦州市政协《关于推进公益诉讼协同监督机制的实施办法》,积极探索凝聚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合力,紧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结合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提出的相关议案,推进协同监督落到实处,共同保护社会公益。
此前,滦州市政协与滦州市检察院共同成立公益保护协同监督联络办公室,检察机关以此为桥梁枢纽,加强与政协委员互联互通,围绕委员提案,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重点针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域梳理线索,与政协委员朱佳就相关问题交换意见、达成共识。4月11日,根据《政协滦州市二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卡》中第(30)号提案建议,承办检察官与政协委员一同到179乡道安各庄至平青大公路段、马庄子至秦庄段进行现场踏查,走访中发现该路段公路损坏严重、路边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及时拍照留存证据,已于当天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件,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份,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及时修复路面,清理路边垃圾,并将整改情况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检察机关。
下一步,滦州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市政协的协作配合,深入推进公益保护协同监督工作,积极主动,能动履职,不断凝聚政协、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三方合力,推动公益保护实现多赢共赢,以高质量检察工作服务保障滦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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