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在句容市玉清河,两名志愿者正在仔细地清理河边的垃圾,打捞河道中的漂浮物。这两名特殊的志愿者是句容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狩猎案件的当事人,他们正在用“劳务代偿”的方式完成对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
2020年10月期间,杨某、蒋某多次在句容市边城镇高骊山内,采用搭捕鸟网的方式,共计捕捉72只绣眼鸟,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72只绣眼鸟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杨某、蒋某的非法捕鸟行为导致生态资源受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受案范围,2021年3月7日,句容市人民检察院立案办理该案。2021年4月20日,句容市人民检察院就该案生态资源修复问题召开听证会,邀请了属地政府、侦查机关、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等单位参加研讨。与会人员认为,本案虽然杨某、蒋某在句容市边城镇高骊山内,共计捕捉72只绣眼鸟,但是二人捕鸟的目的只是为了玩耍,并没有伤害鸟的故意,且公安机关查获时,已将大部分绣眼鸟放生,只有6只绣眼鸟死亡,对周边的生态环境影响及生态资源的期间服务功能损失相对较小。因此,听证人员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模式、寻求替代性修复方案的思路表示肯定。且杨某、蒋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通过公益劳务代偿方式履行生态资源损害赔偿责任。最终,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杨某、蒋某与属地政府达成了生态损害修复协议,二人承诺将在半年的时间内参加属地政府的巡查拆鸟网、林业养护、河道保洁等生态养护工作及公益宣传活动,服务时间不少于72小时。
(记者 张凌发 通讯员 时昌鹏 刘祥)
2023-02-27
2023-01-10
2022-12-20
2022-12-08
这几天,在句容市玉清河,两名志愿者正在仔细地清理河边的垃圾,打捞河道中的漂浮物。这两名特殊的志愿者是句容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狩猎案件的当事人,他们正在用“劳务代偿”的方式完成对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
2020年10月期间,杨某、蒋某多次在句容市边城镇高骊山内,采用搭捕鸟网的方式,共计捕捉72只绣眼鸟,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72只绣眼鸟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杨某、蒋某的非法捕鸟行为导致生态资源受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受案范围,2021年3月7日,句容市人民检察院立案办理该案。2021年4月20日,句容市人民检察院就该案生态资源修复问题召开听证会,邀请了属地政府、侦查机关、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等单位参加研讨。与会人员认为,本案虽然杨某、蒋某在句容市边城镇高骊山内,共计捕捉72只绣眼鸟,但是二人捕鸟的目的只是为了玩耍,并没有伤害鸟的故意,且公安机关查获时,已将大部分绣眼鸟放生,只有6只绣眼鸟死亡,对周边的生态环境影响及生态资源的期间服务功能损失相对较小。因此,听证人员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模式、寻求替代性修复方案的思路表示肯定。且杨某、蒋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通过公益劳务代偿方式履行生态资源损害赔偿责任。最终,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杨某、蒋某与属地政府达成了生态损害修复协议,二人承诺将在半年的时间内参加属地政府的巡查拆鸟网、林业养护、河道保洁等生态养护工作及公益宣传活动,服务时间不少于72小时。
(记者 张凌发 通讯员 时昌鹏 刘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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