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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试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禁止采集家长职务等信息

时间:2022-06-02来源:澎湃新闻点击量:647

6月2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将探索试行“长幼随学”服务。
《通知》称,各地要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推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允许在非学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通过县域内跨校,或跨县域转入现户籍地址或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实现“长幼随学”;除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允许公办学校因“长幼随学”转学适当突破基准班额,但不得出现大班额。民办学校招生时可将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并号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允许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转入公办学校“长幼随学”;民办学校原则上不得以“长幼随学”为名转入学生;如果民办学校出现学位空额,可安排“长幼随学”转入学生,但须通过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确定转入学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长幼随学”服务的操作办法。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曾报道过杭州上城区、宁波等地试行“长幼随学”服务。“不少二孩家庭面临两个孩子因热门学校调剂、搬家等,在两所学校就读,带来诸多不便。随着三孩政策出台,情况会更明显,希望从制度层面为想生二孩、三孩的家庭打消一些顾虑。”上城区教育局局长项海刚告诉澎湃新闻。
《通知》还明确, 合理划定公办学校招生学(片)区范围。根据区域教育资源均衡程度等,公办学校可实行单校划学区或多校划片招生。“公参民”学校(包括其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的,可设置一定时间的招生过渡期,转为公办学校当年可仍按原方式招生,之后学(片)区划分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通知》同时要求规范报名信息采集,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各地要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等非必要入学报名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入学报名时应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禁止采集家长职务、收入等非必要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 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

编辑:黄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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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试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禁止采集家长职务等信息

时间:2022-06-02来源:澎湃新闻

6月2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将探索试行“长幼随学”服务。
《通知》称,各地要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推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允许在非学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通过县域内跨校,或跨县域转入现户籍地址或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实现“长幼随学”;除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允许公办学校因“长幼随学”转学适当突破基准班额,但不得出现大班额。民办学校招生时可将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并号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允许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转入公办学校“长幼随学”;民办学校原则上不得以“长幼随学”为名转入学生;如果民办学校出现学位空额,可安排“长幼随学”转入学生,但须通过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确定转入学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长幼随学”服务的操作办法。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曾报道过杭州上城区、宁波等地试行“长幼随学”服务。“不少二孩家庭面临两个孩子因热门学校调剂、搬家等,在两所学校就读,带来诸多不便。随着三孩政策出台,情况会更明显,希望从制度层面为想生二孩、三孩的家庭打消一些顾虑。”上城区教育局局长项海刚告诉澎湃新闻。
《通知》还明确, 合理划定公办学校招生学(片)区范围。根据区域教育资源均衡程度等,公办学校可实行单校划学区或多校划片招生。“公参民”学校(包括其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的,可设置一定时间的招生过渡期,转为公办学校当年可仍按原方式招生,之后学(片)区划分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通知》同时要求规范报名信息采集,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各地要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等非必要入学报名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入学报名时应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禁止采集家长职务、收入等非必要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 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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