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湛江一车站要求家长给婴儿买车票?回应:有规定
光明网评论员:8月29日,广东湛江一位母亲抱着不足一岁的婴儿在南桥车站乘车时,被工作人员拦下要求给婴儿购买车票。这位母亲拒绝后,双方发生争执。据媒体报道,30日,南桥车站工作人员回应称,每十位乘客才能有一个免票儿童名额,或者是半价名额,这都是根据车站相关规定来的。
车站的回应顿时引发了热议。身高1.2米以下免票是常识,这也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认可。2019年,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健全特殊旅客权益保障,每一成人旅客可携带1名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车,需单独占用座位或者超过1名时超过的人数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6~14周岁或者身高为1.2~1.5米的儿童乘车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
但车站的回应也非凭空而来。就像网传的视频中工作人员所说,“我们也是按照法律来的”。有媒体注意到,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曾发布《关于客运汽车限定免票儿童比例问题》的文章提到,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规定,客运车辆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同时每位乘客只限带一名免票儿童。根据上述要求,如果一辆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为30人,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则可以享受免票的儿童人数只能是3人。因而,如果广东湛江的这位母亲面临的一辆已经坐有三位免票儿童的客运汽车,那么她确实无法带着孩子免费乘坐。
但这样的新闻出现,只是一次普法课么?笔者觉得,这个新闻要放在更大的背景中加以审视。近年来,我国的生育政策不断调整完善,逐步从“双独二孩”“单独二孩”“全面二孩”到现在的“三孩政策”。生育政策的调整,意味着与生育政策相衔接的经济、社会配套政策甚至公共服务领域的法律法规都要得到相应的调整。诸如一个家长只能带一个孩子免费乘车的过时规定,应当根据现实情况变化调整。目前,一些航空公司已经提出,每名成人可携带未满5周岁儿童及婴儿的总数量不超过3名。运客成本高昂的航空公司尚能做到及时调整,其他公共交通领域甚至公共服务领域也应与时俱进将“修规”纳入议事程序中。
以政策引领为指挥棒,打造出“生育友好型社会”,进而实现改善我国人口结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的战略目标,是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我国在人口领域所要坚持的指导思想。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重点在于构建生育友好环境。这不仅包含对生育行为的友善,还包括对两性婚育、儿童成长和家庭建设全方位的友好支持。
“友好”不仅存在于政策法规中,存在于软硬件环境中,更存在于年轻父母的主观感受中。婴儿上车要补票,这类行为就是构建生育友好社会的“刺客”,刺伤的是年轻父母和有生育意愿的年轻夫妇的心。只有尊重年轻父母,关切他们的需求,才能真正塑造生育友好的氛围。
当然,我们也理解在政策变化中难免会损害到一些企事业单位的利益。找到个人、家庭、企业和国家的“最大公约数”,生育友好型社会才能真正落地。
2023-02-27
2023-01-10
2022-12-20
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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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评论员:8月29日,广东湛江一位母亲抱着不足一岁的婴儿在南桥车站乘车时,被工作人员拦下要求给婴儿购买车票。这位母亲拒绝后,双方发生争执。据媒体报道,30日,南桥车站工作人员回应称,每十位乘客才能有一个免票儿童名额,或者是半价名额,这都是根据车站相关规定来的。
车站的回应顿时引发了热议。身高1.2米以下免票是常识,这也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认可。2019年,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健全特殊旅客权益保障,每一成人旅客可携带1名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车,需单独占用座位或者超过1名时超过的人数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6~14周岁或者身高为1.2~1.5米的儿童乘车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
但车站的回应也非凭空而来。就像网传的视频中工作人员所说,“我们也是按照法律来的”。有媒体注意到,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曾发布《关于客运汽车限定免票儿童比例问题》的文章提到,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规定,客运车辆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同时每位乘客只限带一名免票儿童。根据上述要求,如果一辆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为30人,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则可以享受免票的儿童人数只能是3人。因而,如果广东湛江的这位母亲面临的一辆已经坐有三位免票儿童的客运汽车,那么她确实无法带着孩子免费乘坐。
但这样的新闻出现,只是一次普法课么?笔者觉得,这个新闻要放在更大的背景中加以审视。近年来,我国的生育政策不断调整完善,逐步从“双独二孩”“单独二孩”“全面二孩”到现在的“三孩政策”。生育政策的调整,意味着与生育政策相衔接的经济、社会配套政策甚至公共服务领域的法律法规都要得到相应的调整。诸如一个家长只能带一个孩子免费乘车的过时规定,应当根据现实情况变化调整。目前,一些航空公司已经提出,每名成人可携带未满5周岁儿童及婴儿的总数量不超过3名。运客成本高昂的航空公司尚能做到及时调整,其他公共交通领域甚至公共服务领域也应与时俱进将“修规”纳入议事程序中。
以政策引领为指挥棒,打造出“生育友好型社会”,进而实现改善我国人口结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的战略目标,是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我国在人口领域所要坚持的指导思想。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重点在于构建生育友好环境。这不仅包含对生育行为的友善,还包括对两性婚育、儿童成长和家庭建设全方位的友好支持。
“友好”不仅存在于政策法规中,存在于软硬件环境中,更存在于年轻父母的主观感受中。婴儿上车要补票,这类行为就是构建生育友好社会的“刺客”,刺伤的是年轻父母和有生育意愿的年轻夫妇的心。只有尊重年轻父母,关切他们的需求,才能真正塑造生育友好的氛围。
当然,我们也理解在政策变化中难免会损害到一些企事业单位的利益。找到个人、家庭、企业和国家的“最大公约数”,生育友好型社会才能真正落地。
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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