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融媒体中心官网

评论:警惕网暴概念泛化,当心奇葩言论炒作挤占公共表达空间

时间:2022-10-26来源:南方都市报点击量:710

不久前,中国女篮时隔28年再获世界杯银牌引发关注。与女篮成绩报道一起发酵的,还有“运动员李梦遭遇网暴”一事。为此,微博迅即排查处置60条违规言论并禁言29个违规账号。

今年以来,多起网暴事件进入公众视野,成为互联网领域的热议话题之一。但网络众声喧哗,在尚无明确网暴定义且不同语境下,什么样的声音达到何种声量才构成网暴行为,值得探讨。

在前述李梦事件中,有声音对相关评论是否属于网暴范畴提出质疑。这份质疑也恰恰反映出网暴定义难这一现实困境。在各方尚未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我们应当审慎认定网络暴力,警惕网暴概念的泛化和滥用,避免形成网暴的“视网膜效应”,同时平台和媒体也应加强正向宣导,不应炒作少数奇葩评论。

违规言论不到1%,算不算网暴事件?

本届世界杯上,中国女篮队员李梦表演亮眼,六场比赛交出场均16分的成绩,堪称得分王。在对阵劲敌法国队时,李梦更是带病上阵砍下23分帮助中国队挺进四强。考虑到李梦身体状况,女篮团队没有安排她出战决赛。

10月1日女篮夺亚后,李梦发布动态感谢球迷支持和鼓励,大批网友也在留言区友好互动并祝她早日康复。不过还有极少数网友质疑她“发烧打一针不就能上场吗?”“这个银牌和你关系不大吧,还站C位。”随后,李梦也霸气回怼对方“做好善良的人吧”等等。

此事经由多方媒体报道,李梦遭遇网暴一事很快成为网络热点事件。第二天,微博平台方面迅速发布声明称,在李梦微博下1.3万多条评论中排查出60条违规内容,禁言了29个发布不当言论的账号。

但也有声音认为,平台的迅速处置固然值得称道,不过似乎有些“小题大做”,反应过度。其实每逢运动盛会,网络上对于运动员总是批评与赞美声齐飞。在这一事件中,李梦微博评论的恶评占比不到1%,而且本人也亲自予以反击,这算不算得上网暴?

不难理解,微博此举是为了承担网暴治理的主体责任,也是基于对运动员的爱护和回应舆论高度关注的需求。但上述质疑亦值得深究——这其实反映出网暴治理长期面临的一大现实问题:何为网络暴力,如何界定?如果泛化网暴的概念,落入“凡事皆网暴”的窠臼,那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类似担忧不在少数。近日南方日报撰文谈及,网络暴力不是“箩筐”,不能什么都往里装。若是不加区分地给一些小众、另类批评扣上“网暴”的帽子,则会模糊概念的应用边界,降低了舆论监督的精确性。

网络暴力界定难,法律尚未有明确规定

众声喧哗的互联网环境中,几乎每天都在上演“口水仗”,但并非每一起事件都能被认定为网络暴力。

狭义的网暴更接近于法律上的概念,实践中网暴言论往往涉嫌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等人格权,甚至涉嫌构成侮辱罪、诽谤罪。

但更为广义的网暴比较复杂,需要考虑语言攻击性、施暴人数、攻击频次以及当事人感受等等。迄今为止,学界和法律都没有对网络暴力给出一个明确定义,各方认知也不尽相同,自然也很难统一处置尺度。

从语言的攻击性而言,在网络语言的不断演化中,一些看似正常的评论也可能是在“阴阳怪气”。 南都《网络暴力典型案例与防治机制观察报告》提到,不少平台都能拦截诸如“坟头蹦迪”的明文式辱骂,却很难拦截见仁见智的内涵式发言。回到李梦事件上,“这个银牌和你关系不大吧”等评论也属于内涵式发言。

而从施暴人数、攻击频次等因素看,也存在尚待厘清的判定细则——比如在单个施暴者和数以千百计的施暴者之间、随机偶发和持续不断的网络攻击之间,构成网暴的标准几何;又如是否应当考虑网暴评论数量以及在整体评论中的占比情况等等。

此外,当事人的主观感受也可能影响网暴的认定。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讲师董晨宇曾指出,界定网暴需要考虑受害者的主观感受和具体的文化语境。不同群体对脏话的容忍程度不同,同一句话发在微信群、虎扑论坛,或者是抖音上,所产生的效果可能是完全不一样的。

还有一类复杂的情况是——当事人既是网暴受害者,也是施暴者。比如在“粉圈大战”中,粉丝持续性使用过激言辞,甚至“问候对方家人”,这属不属于网暴?如果属于,在互相伤害的情形下应该处置谁、保护谁,还是要一律处置或两相抵消?

种种公众疑问和实践暴露的诸多问题,凸显了当前网暴治理的困境——管得太松,很难有效处置和震慑网暴行为;管得太严,则会挤压公众的表达空间。如何更好地推进网暴治理工作?这或许预示着网暴治理应该迈向新阶段:不仅要从严从快,更要追求治理的精准化。

警惕泛化网暴概念,抵制炒作奇葩言论

毋庸置疑,我们应当无条件地反对任何形式的网络暴力。但鉴于网暴的范围难以界定,实践中就更应审慎认定网络暴力,同时警惕网暴概念的泛化和滥用。

首先,这是为了维护公众珍贵的表达空间。一个健康正常的网络舆论场应该是公民自由表达的公开广场,如果对即非辱骂、也非攻击的发言轻易冠以“网暴”之名,只会打击公众表达欲望,加剧沉默螺旋效应,又何以让真理在讨论中越辩越明。

其次,过度泛化网暴概念可能会造成网暴举目皆是的“视网膜效应”,进而消解议题严肃性,降低公众警惕性和相关认知。这也会挤占有限的公共治理资源,不利于精准化治理网暴。

为此,建议各方应对网暴的概念范畴达成基本共识。比如由监管机构立法司法方式划出行为底线,专家学者提供可量化的评判标准,平台提供精准化治理方案等等。

此外,即便是为人称道的热点事件,也不免存在极个别刺耳评论。对于这类言论,媒体和公众也不必杯弓蛇影,更不该基于猎奇、审丑心态将之炒作为网暴事件。

从过往的治理经验来看,极少数恶评者往往期待受害人回应乃至希望以此“找到存在感、博眼球、博热度”。其实谁是谁非,公众心中往往自有一杆秤去度量,这类小众和奇葩言论通常翻不起太大风浪。如果无视正面主流声音,而去揪着极小撮奇葩言论大做文章,反而可能正中恶评者下怀,甚至可能引发新一轮情绪对立,陷入互相攻讦的恶性循环。

这反过来也提醒,对新闻事件起到议程设置作用的平台和媒体应加强正向宣导,尤其不应炒作少数奇葩评论。

免责声明.jpg

编辑:单思月
头条
研究会公告

中国文艺网 中国剧协网 中国影协网 中国音协网 中国美协网 中国曲艺网 中国舞协网 中国民协网 中国摄协网 中国书协网

关于我们 相关查询 免责声明 广告报价 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融媒体中心官网 © 2013-2022 版权所有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京)字第11495号 | 京ICP备2021035177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3744号

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路121号院2号楼16层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3657566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新闻内页

评论:警惕网暴概念泛化,当心奇葩言论炒作挤占公共表达空间

时间:2022-10-26来源:南方都市报

不久前,中国女篮时隔28年再获世界杯银牌引发关注。与女篮成绩报道一起发酵的,还有“运动员李梦遭遇网暴”一事。为此,微博迅即排查处置60条违规言论并禁言29个违规账号。

今年以来,多起网暴事件进入公众视野,成为互联网领域的热议话题之一。但网络众声喧哗,在尚无明确网暴定义且不同语境下,什么样的声音达到何种声量才构成网暴行为,值得探讨。

在前述李梦事件中,有声音对相关评论是否属于网暴范畴提出质疑。这份质疑也恰恰反映出网暴定义难这一现实困境。在各方尚未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我们应当审慎认定网络暴力,警惕网暴概念的泛化和滥用,避免形成网暴的“视网膜效应”,同时平台和媒体也应加强正向宣导,不应炒作少数奇葩评论。

违规言论不到1%,算不算网暴事件?

本届世界杯上,中国女篮队员李梦表演亮眼,六场比赛交出场均16分的成绩,堪称得分王。在对阵劲敌法国队时,李梦更是带病上阵砍下23分帮助中国队挺进四强。考虑到李梦身体状况,女篮团队没有安排她出战决赛。

10月1日女篮夺亚后,李梦发布动态感谢球迷支持和鼓励,大批网友也在留言区友好互动并祝她早日康复。不过还有极少数网友质疑她“发烧打一针不就能上场吗?”“这个银牌和你关系不大吧,还站C位。”随后,李梦也霸气回怼对方“做好善良的人吧”等等。

此事经由多方媒体报道,李梦遭遇网暴一事很快成为网络热点事件。第二天,微博平台方面迅速发布声明称,在李梦微博下1.3万多条评论中排查出60条违规内容,禁言了29个发布不当言论的账号。

但也有声音认为,平台的迅速处置固然值得称道,不过似乎有些“小题大做”,反应过度。其实每逢运动盛会,网络上对于运动员总是批评与赞美声齐飞。在这一事件中,李梦微博评论的恶评占比不到1%,而且本人也亲自予以反击,这算不算得上网暴?

不难理解,微博此举是为了承担网暴治理的主体责任,也是基于对运动员的爱护和回应舆论高度关注的需求。但上述质疑亦值得深究——这其实反映出网暴治理长期面临的一大现实问题:何为网络暴力,如何界定?如果泛化网暴的概念,落入“凡事皆网暴”的窠臼,那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类似担忧不在少数。近日南方日报撰文谈及,网络暴力不是“箩筐”,不能什么都往里装。若是不加区分地给一些小众、另类批评扣上“网暴”的帽子,则会模糊概念的应用边界,降低了舆论监督的精确性。

网络暴力界定难,法律尚未有明确规定

众声喧哗的互联网环境中,几乎每天都在上演“口水仗”,但并非每一起事件都能被认定为网络暴力。

狭义的网暴更接近于法律上的概念,实践中网暴言论往往涉嫌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等人格权,甚至涉嫌构成侮辱罪、诽谤罪。

但更为广义的网暴比较复杂,需要考虑语言攻击性、施暴人数、攻击频次以及当事人感受等等。迄今为止,学界和法律都没有对网络暴力给出一个明确定义,各方认知也不尽相同,自然也很难统一处置尺度。

从语言的攻击性而言,在网络语言的不断演化中,一些看似正常的评论也可能是在“阴阳怪气”。 南都《网络暴力典型案例与防治机制观察报告》提到,不少平台都能拦截诸如“坟头蹦迪”的明文式辱骂,却很难拦截见仁见智的内涵式发言。回到李梦事件上,“这个银牌和你关系不大吧”等评论也属于内涵式发言。

而从施暴人数、攻击频次等因素看,也存在尚待厘清的判定细则——比如在单个施暴者和数以千百计的施暴者之间、随机偶发和持续不断的网络攻击之间,构成网暴的标准几何;又如是否应当考虑网暴评论数量以及在整体评论中的占比情况等等。

此外,当事人的主观感受也可能影响网暴的认定。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讲师董晨宇曾指出,界定网暴需要考虑受害者的主观感受和具体的文化语境。不同群体对脏话的容忍程度不同,同一句话发在微信群、虎扑论坛,或者是抖音上,所产生的效果可能是完全不一样的。

还有一类复杂的情况是——当事人既是网暴受害者,也是施暴者。比如在“粉圈大战”中,粉丝持续性使用过激言辞,甚至“问候对方家人”,这属不属于网暴?如果属于,在互相伤害的情形下应该处置谁、保护谁,还是要一律处置或两相抵消?

种种公众疑问和实践暴露的诸多问题,凸显了当前网暴治理的困境——管得太松,很难有效处置和震慑网暴行为;管得太严,则会挤压公众的表达空间。如何更好地推进网暴治理工作?这或许预示着网暴治理应该迈向新阶段:不仅要从严从快,更要追求治理的精准化。

警惕泛化网暴概念,抵制炒作奇葩言论

毋庸置疑,我们应当无条件地反对任何形式的网络暴力。但鉴于网暴的范围难以界定,实践中就更应审慎认定网络暴力,同时警惕网暴概念的泛化和滥用。

首先,这是为了维护公众珍贵的表达空间。一个健康正常的网络舆论场应该是公民自由表达的公开广场,如果对即非辱骂、也非攻击的发言轻易冠以“网暴”之名,只会打击公众表达欲望,加剧沉默螺旋效应,又何以让真理在讨论中越辩越明。

其次,过度泛化网暴概念可能会造成网暴举目皆是的“视网膜效应”,进而消解议题严肃性,降低公众警惕性和相关认知。这也会挤占有限的公共治理资源,不利于精准化治理网暴。

为此,建议各方应对网暴的概念范畴达成基本共识。比如由监管机构立法司法方式划出行为底线,专家学者提供可量化的评判标准,平台提供精准化治理方案等等。

此外,即便是为人称道的热点事件,也不免存在极个别刺耳评论。对于这类言论,媒体和公众也不必杯弓蛇影,更不该基于猎奇、审丑心态将之炒作为网暴事件。

从过往的治理经验来看,极少数恶评者往往期待受害人回应乃至希望以此“找到存在感、博眼球、博热度”。其实谁是谁非,公众心中往往自有一杆秤去度量,这类小众和奇葩言论通常翻不起太大风浪。如果无视正面主流声音,而去揪着极小撮奇葩言论大做文章,反而可能正中恶评者下怀,甚至可能引发新一轮情绪对立,陷入互相攻讦的恶性循环。

这反过来也提醒,对新闻事件起到议程设置作用的平台和媒体应加强正向宣导,尤其不应炒作少数奇葩评论。

免责声明.jpg

编辑:单思月

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路121号院2号楼16层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3657566

关于我们

相关查询

京ICP备202103517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37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