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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保护农耕地不被破坏

时间:2023-02-11来源: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众视资讯网点击量:1417

耕地是我国农民的命根子,也是我国粮食生产的保障。我国拥有18亿亩良田,这也是我国农耕地的红线。

民以食为天,国以粮为安,耕地的发展也直接关系到我国人口的温饱,影响着我国经济的稳定。我国人口多、耕地少,耕地对于我们来讲尤其宝贵稀缺,充足的谷物种植面积和耕地保有量,也是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保证。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指出强调,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农村耕地是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但近年来城镇化建设的加速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本就有限量的农村耕地,遭到了巨大的损害和锐减,耕地面积的减少,不仅影响每个农民的切身利益,更会危及到国家的总体发展方略。为此,我们必须要认清楚当前农村耕地的形势和现状,各级相关职能部门更要加大保护力度,保护农耕地不受一丝一毫侵害。   

为了保护基本农耕用地不被破坏,切实保障我国农业粮食安全,近年来,国家一再强调农耕地的重要性,也多次出台文件,对农耕地的用途和保护,提出了系列相关要求:

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二、耕地保护“六严禁”: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三、耕地用途“五不得”: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不得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规模;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四、永久基本农田“四严禁”:严禁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上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上新增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同时为了防范一些破坏耕地的违章乱建行为,国家也推出了一系列的监管政策,对非法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罚。若违反土地用途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责令限期拆除土地上的建筑物并恢复原样。如情节严重,涉及到犯罪,则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同时,国家又制定出了“耕地保护省长负责制”等相关制度来强化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这也充分体现了国家保护耕地,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的坚定决心。  

国家用了几十年的时间,实现了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成果来之不易,付出了全国上下几代人的艰苦努力,所以今天我们更要坚守好胜利成果,保护好农村耕地,发展好农村,农业,让农民都富裕起来,为国家的粮食安全,经济发展做好强大的坚实后盾。


编辑:潘洪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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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保护农耕地不被破坏

时间:2023-02-11来源: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众视资讯网

耕地是我国农民的命根子,也是我国粮食生产的保障。我国拥有18亿亩良田,这也是我国农耕地的红线。

民以食为天,国以粮为安,耕地的发展也直接关系到我国人口的温饱,影响着我国经济的稳定。我国人口多、耕地少,耕地对于我们来讲尤其宝贵稀缺,充足的谷物种植面积和耕地保有量,也是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保证。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指出强调,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农村耕地是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但近年来城镇化建设的加速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本就有限量的农村耕地,遭到了巨大的损害和锐减,耕地面积的减少,不仅影响每个农民的切身利益,更会危及到国家的总体发展方略。为此,我们必须要认清楚当前农村耕地的形势和现状,各级相关职能部门更要加大保护力度,保护农耕地不受一丝一毫侵害。   

为了保护基本农耕用地不被破坏,切实保障我国农业粮食安全,近年来,国家一再强调农耕地的重要性,也多次出台文件,对农耕地的用途和保护,提出了系列相关要求:

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二、耕地保护“六严禁”: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三、耕地用途“五不得”: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不得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规模;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四、永久基本农田“四严禁”:严禁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上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上新增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同时为了防范一些破坏耕地的违章乱建行为,国家也推出了一系列的监管政策,对非法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罚。若违反土地用途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责令限期拆除土地上的建筑物并恢复原样。如情节严重,涉及到犯罪,则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同时,国家又制定出了“耕地保护省长负责制”等相关制度来强化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这也充分体现了国家保护耕地,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的坚定决心。  

国家用了几十年的时间,实现了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成果来之不易,付出了全国上下几代人的艰苦努力,所以今天我们更要坚守好胜利成果,保护好农村耕地,发展好农村,农业,让农民都富裕起来,为国家的粮食安全,经济发展做好强大的坚实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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