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知识型老年人自主就业创业
河北省出台推动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相结合的指导意见(试行)
近日,河北省民政厅等部门印发《关于推动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相结合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简称《通知》)。鼓励老年人继续发光发热,在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中贡献才智和力量。
《通知》引导老年人就业创业。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通过专项活动聘请、项目聘请、短期聘请等多种方式,聘请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工作顾问,或继续承担业务工作。鼓励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老年人自主就业创业,推进有意愿和有能力的老年人在农村就业创业。
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实施发展老年大学行动计划,将老年大学建设纳入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各类院校举办老年大学或参与老年教育。推动部门、行业企业举办的老年大学向社会开放。
创新发展互助性养老。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帮助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生活照料、送餐助餐服务。鼓励老年人以自家居住地为中心开展邻里互助,通过日常巡视探访,为高龄、独居、空巢、失能老年人提供代买代缴、寻医送药等服务。倡导有意愿共同居住的分散老年人实施集中养老,实现互相帮扶、抱团取暖。
大力发展老年志愿服务。支持老年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和养老互助等志愿服务活动,在平安维稳、文明实践、文明创建、纠纷处理、垃圾分类、时政宣讲、文艺活动等方面发挥余热。搭建老有所为平台,探索建立时间银行、爱心积分、志愿服务综合保险等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
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重点开发紧缺型老年专业技术人才,支持其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干部院校、各类智库等,开展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技术推广、医疗卫生等工作,从事讲学翻译、研究指导、专家门诊、咨询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专业技术活动。(记者 赵晓华)
2023-02-27
2023-01-10
2022-12-20
2022-12-08
鼓励知识型老年人自主就业创业
河北省出台推动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相结合的指导意见(试行)
近日,河北省民政厅等部门印发《关于推动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相结合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简称《通知》)。鼓励老年人继续发光发热,在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中贡献才智和力量。
《通知》引导老年人就业创业。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通过专项活动聘请、项目聘请、短期聘请等多种方式,聘请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工作顾问,或继续承担业务工作。鼓励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老年人自主就业创业,推进有意愿和有能力的老年人在农村就业创业。
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实施发展老年大学行动计划,将老年大学建设纳入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各类院校举办老年大学或参与老年教育。推动部门、行业企业举办的老年大学向社会开放。
创新发展互助性养老。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帮助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生活照料、送餐助餐服务。鼓励老年人以自家居住地为中心开展邻里互助,通过日常巡视探访,为高龄、独居、空巢、失能老年人提供代买代缴、寻医送药等服务。倡导有意愿共同居住的分散老年人实施集中养老,实现互相帮扶、抱团取暖。
大力发展老年志愿服务。支持老年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和养老互助等志愿服务活动,在平安维稳、文明实践、文明创建、纠纷处理、垃圾分类、时政宣讲、文艺活动等方面发挥余热。搭建老有所为平台,探索建立时间银行、爱心积分、志愿服务综合保险等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
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重点开发紧缺型老年专业技术人才,支持其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干部院校、各类智库等,开展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技术推广、医疗卫生等工作,从事讲学翻译、研究指导、专家门诊、咨询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专业技术活动。(记者 赵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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