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雨 薛莉
“秧歌”在山西非遗中占有重大比重,现已有多项成功申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国家级9项、省级25项。国家级中传统舞蹈4项,传统戏剧5项;省级中传统舞蹈11项,传统戏剧14项。从地域划分来看,“秧歌类”非遗国家级、省级在山西的地域分布依次是,临汾6项,其中国家级0项;吕梁5项,其中国家级2项;长治5项,其中国家级2项;晋城5项,其中国家级1项;晋中4项,其中国家级2项;忻州4项,其中国家级2项;大同3项,其中国家级0项;太原2项,其中国家级0项;朔州1项,其中国家级1项。由此可以看出,山西“秧歌类”分布较广,不同的地域土壤孕育出不同的地域文化,形成了独特的地域文化结构与特征。山西“秧歌类”非遗在不同地域文化的影响下不断地发展与变化,它们相互推进,互相影响,呈现出文化的多样性、结构的多纬性。因此从非遗视角对地域文化分层次整理、搜集并深挖其文化内涵,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力理论支撑,是增强地域文化发展的研究积淀,也是实现山西“秧歌类”非遗系统性保护的理论依据。
一、山西秧歌的地域分布与特征分析
秧歌是中国北方地区广泛流传的一种极具群众性和代表性的民间舞蹈的类称,不同地区有不同称谓和风格样式。目前,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传统舞蹈”类别的秧歌共17项,主要流布于陕西、山西、山东、北京、河北、辽宁、天津、吉林等地。其中山西被列入非遗名录的秧歌类遗产情况如下:国家级9项、省级25项。国家级中传统舞蹈4项,传统戏剧5项;省级中传统舞蹈11项,传统戏剧14项。从地域划分来看,“秧歌类”非遗国家级、省级在山西的地域分布依次是,临汾6项,其中国家级0项;吕梁5项,其中国家级2项;长治5项,其中国家级2项;晋城5项,其中国家级1项;晋中4项,其中国家级2项;忻州4项,其中国家级2项;太原2项,其中国家级0项;大同3项,其中国家级0项;朔州1项,其中国家级1项。具体情况如下:
由此表我们得知,首先,在对传统文化形式的注重上,忻州、吕梁和临汾三地着重对传统舞蹈类的秧歌进行遗产申报和保护,晋城、长治、晋中、太原则是注重对传统戏曲类秧歌的遗产申报和保护,由此,可见,忻州、吕梁和临汾的秧歌更偏向于传统民俗中的社火表演,与秧歌的历史起源中用于祭祀和社火表演的文化属性和表现形式较为接近。
其次,在遗产的保护级别和时间上我们能够看到,晋中、长治、吕梁、忻州地区的国家级非遗项目较多,而临汾地区虽然遗产数量较多,但被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的项目还未出现;
第三,从秧歌的历史性和主要地位来看,长治地区襄武秧歌、壶关秧歌、沁源秧歌都是山西最具代表性的小戏的剧种。襄武秧歌又称“干板秧歌”,是襄垣秧歌和武乡秧歌的总称。于明末清初的民间社火,后在当地说唱和民间歌舞的基础上吸收西火秧歌、上党梆子等的艺术因素发展成型,至清代中叶达于兴盛;壶关秧歌又称“西火秧歌”,原是流传于山西省壶关地区的一种民间社火表演形式。1960年,壶关秧歌剧团成立,并逐渐形成了独有的演唱风格;沁源秧歌,又称“沁源小调”,是在抗日战争中由民间歌舞发展形成的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小剧种。由此可见,这种戏曲类的秧歌是经历历史变迁后形成了固定唱腔和一定程式的专业性表演群体,而这些秧歌戏集中在长治地区形成规模和流派,足可见长治地区民间文化底蕴的深厚和山西乐户在此作出的历史性贡献。
二、山西秧歌的抢救性保护路径研究
首先,从现状出发,1984年出版的《山西剧种概说》和1990年出版的《中国戏曲志·山西卷》中所收录的秧歌戏有朔县大秧歌、广灵大秧歌、繁峙大秧歌、汾孝秧歌、壶关秧歌、襄武秧歌、祁太秧歌、太原秧歌、沁源秧歌、左权小花戏、泽州秧歌、翼城秧歌。其中,经2016年再次普查,泽州秧歌、翼城秧歌已经没有了演出团体,成为了濒危剧种。而上世纪80年代《中国民族民间集成山西卷》中记载了山西秧歌的种类是37项,而如今进入非遗名录的传统舞蹈类秧歌也就15项。所以,应该继续加强对山西省秧歌类遗产的抢救性保护。
其次,从政策出发,2022年11月29日,我国申报的“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成功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后,习近平总书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在此背景下,2022年12月16日文旅部下发了“扎实推进非遗系统性保护的通知”。其中,也将“抢救性”保护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由此可见“抢救性”保护依旧是当前非遗保护的主要工作。
三、山西秧歌的整体性保护路径研究
目前,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传统舞蹈”类别的秧歌共17项,主要流布于陕西、山西、山东、北京、河北、辽宁、天津、吉林等地。分别是秧歌(昌黎地秧歌)(编号:Ⅲ-2)、秧歌(抚顺地秧歌)(编号:Ⅲ-2)、秧歌(鼓子秧歌)(编号:Ⅲ-2)、秧歌(胶州秧歌)(编号:Ⅲ-2)、秧歌(海阳大秧歌)(编号:Ⅲ-2)、秧歌(陕北秧歌)(编号:Ⅲ-2)、秧歌(济阳鼓子秧歌)(编号:Ⅲ-2)、秧歌(临县伞头秧歌)(编号:Ⅲ-2)、秧歌(原平凤秧歌)(编号:Ⅲ-2)、秧歌(汾阳地秧歌)(编号:Ⅲ-2)、秧歌(小红门地秧歌)(编号:Ⅲ-2)、秧歌(乐亭地秧歌)(编号:Ⅲ-2)、秧歌(阳信鼓子秧歌)(编号:Ⅲ-2)、秧歌(延庆旱船)(编号:Ⅲ-2)、秧歌(西码头百忍京秧歌高跷)(编号:Ⅲ-2)、秧歌(滦州地秧歌)(编号:Ⅲ-2)、秧歌(乌拉满族秧歌)(编号:Ⅲ-2)。其中,山西4项。
目前,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传统戏剧”类别的秧歌有12项,分别是秧歌戏(隆尧秧歌戏)(编号:IV-70)、秧歌戏(定州秧歌戏)(编号:IV-70)、秧歌戏(朔州秧歌戏)(编号:IV-70)、秧歌戏(繁峙秧歌戏)(编号:IV-70)、秧歌戏(蔚县秧歌)(编号:IV-70)、秧歌戏(祁太秧歌,太谷(编号:IV-70)、秧歌戏(祁太秧歌,祁县)(编号:IV-70)、秧歌戏(襄武秧歌,襄垣)(编号:IV-70)、秧歌戏(襄武秧歌,武乡)(编号:IV-70)、秧歌戏(壶关秧歌)(编号:IV-70)、秧歌戏(泽州秧歌)(编号:IV-70)、秧歌戏(沁源秧歌)(编号:IV-70)。其中,山西9项。
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出构建以山西秧歌为核心的当代中国北方秧歌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整体性保护构想。如此,我们既可以在秧歌具有的共性特征中从宏观保护的角度更好地对秧歌这类艺术进行针对性保护方针和措施的提出,又可以在尊重其特色属性的基础上对比性地对各个秧歌进行个案性针对性保护的方针的提出,如此更有利于秧歌类艺术遗产的科学性保护。
四、山西秧歌的数字化保护路径研究
2022年12月16日,文旅部下发了“扎实推进非遗系统性保护的通知”中,提出了要加快进行数字化保护工作。2022年12月12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山西省促进民间艺术保护传承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就民间艺术的数字化保护作了详细的工作部署。2023年,两办出台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中提到要打造自信、繁荣的数字文化。可见,未来数字化背景下思考山西秧歌类非遗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因此,我们提出加快构建山西秧歌数字记录工程,重点将四级名录中的山西秧歌和濒危遗产进行数字化记录;开展山西秧歌的数字艺术档案馆、山西秧歌数字资源库、山西秧歌数字博物馆等;开展山西秧歌的数字舱建设,以及打造山西秧歌的数字化藏品,从而更好地在数字化时代背景下促进山西秧歌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目前我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案》《山西省促进民间艺术保护传承若干措施的通知》等重要举措,山西非遗保护实践也如火如荼,我们在保护山西非遗未来的同时,也真诚呼唤大众的积极参与。我们坚信,在“人民的非遗,人民共保”“人民的非遗,人民共享”的非遗生态新格局中,山西秧歌类非遗发展将迈向一个新的文化高度。
(作者单位:山西省艺术研究院)
2023-02-27
2023-01-10
2022-12-20
2022-12-08
■ 梁雨 薛莉
“秧歌”在山西非遗中占有重大比重,现已有多项成功申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国家级9项、省级25项。国家级中传统舞蹈4项,传统戏剧5项;省级中传统舞蹈11项,传统戏剧14项。从地域划分来看,“秧歌类”非遗国家级、省级在山西的地域分布依次是,临汾6项,其中国家级0项;吕梁5项,其中国家级2项;长治5项,其中国家级2项;晋城5项,其中国家级1项;晋中4项,其中国家级2项;忻州4项,其中国家级2项;大同3项,其中国家级0项;太原2项,其中国家级0项;朔州1项,其中国家级1项。由此可以看出,山西“秧歌类”分布较广,不同的地域土壤孕育出不同的地域文化,形成了独特的地域文化结构与特征。山西“秧歌类”非遗在不同地域文化的影响下不断地发展与变化,它们相互推进,互相影响,呈现出文化的多样性、结构的多纬性。因此从非遗视角对地域文化分层次整理、搜集并深挖其文化内涵,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力理论支撑,是增强地域文化发展的研究积淀,也是实现山西“秧歌类”非遗系统性保护的理论依据。
一、山西秧歌的地域分布与特征分析
秧歌是中国北方地区广泛流传的一种极具群众性和代表性的民间舞蹈的类称,不同地区有不同称谓和风格样式。目前,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传统舞蹈”类别的秧歌共17项,主要流布于陕西、山西、山东、北京、河北、辽宁、天津、吉林等地。其中山西被列入非遗名录的秧歌类遗产情况如下:国家级9项、省级25项。国家级中传统舞蹈4项,传统戏剧5项;省级中传统舞蹈11项,传统戏剧14项。从地域划分来看,“秧歌类”非遗国家级、省级在山西的地域分布依次是,临汾6项,其中国家级0项;吕梁5项,其中国家级2项;长治5项,其中国家级2项;晋城5项,其中国家级1项;晋中4项,其中国家级2项;忻州4项,其中国家级2项;太原2项,其中国家级0项;大同3项,其中国家级0项;朔州1项,其中国家级1项。具体情况如下:
由此表我们得知,首先,在对传统文化形式的注重上,忻州、吕梁和临汾三地着重对传统舞蹈类的秧歌进行遗产申报和保护,晋城、长治、晋中、太原则是注重对传统戏曲类秧歌的遗产申报和保护,由此,可见,忻州、吕梁和临汾的秧歌更偏向于传统民俗中的社火表演,与秧歌的历史起源中用于祭祀和社火表演的文化属性和表现形式较为接近。
其次,在遗产的保护级别和时间上我们能够看到,晋中、长治、吕梁、忻州地区的国家级非遗项目较多,而临汾地区虽然遗产数量较多,但被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的项目还未出现;
第三,从秧歌的历史性和主要地位来看,长治地区襄武秧歌、壶关秧歌、沁源秧歌都是山西最具代表性的小戏的剧种。襄武秧歌又称“干板秧歌”,是襄垣秧歌和武乡秧歌的总称。于明末清初的民间社火,后在当地说唱和民间歌舞的基础上吸收西火秧歌、上党梆子等的艺术因素发展成型,至清代中叶达于兴盛;壶关秧歌又称“西火秧歌”,原是流传于山西省壶关地区的一种民间社火表演形式。1960年,壶关秧歌剧团成立,并逐渐形成了独有的演唱风格;沁源秧歌,又称“沁源小调”,是在抗日战争中由民间歌舞发展形成的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小剧种。由此可见,这种戏曲类的秧歌是经历历史变迁后形成了固定唱腔和一定程式的专业性表演群体,而这些秧歌戏集中在长治地区形成规模和流派,足可见长治地区民间文化底蕴的深厚和山西乐户在此作出的历史性贡献。
二、山西秧歌的抢救性保护路径研究
首先,从现状出发,1984年出版的《山西剧种概说》和1990年出版的《中国戏曲志·山西卷》中所收录的秧歌戏有朔县大秧歌、广灵大秧歌、繁峙大秧歌、汾孝秧歌、壶关秧歌、襄武秧歌、祁太秧歌、太原秧歌、沁源秧歌、左权小花戏、泽州秧歌、翼城秧歌。其中,经2016年再次普查,泽州秧歌、翼城秧歌已经没有了演出团体,成为了濒危剧种。而上世纪80年代《中国民族民间集成山西卷》中记载了山西秧歌的种类是37项,而如今进入非遗名录的传统舞蹈类秧歌也就15项。所以,应该继续加强对山西省秧歌类遗产的抢救性保护。
其次,从政策出发,2022年11月29日,我国申报的“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成功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后,习近平总书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在此背景下,2022年12月16日文旅部下发了“扎实推进非遗系统性保护的通知”。其中,也将“抢救性”保护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由此可见“抢救性”保护依旧是当前非遗保护的主要工作。
三、山西秧歌的整体性保护路径研究
目前,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传统舞蹈”类别的秧歌共17项,主要流布于陕西、山西、山东、北京、河北、辽宁、天津、吉林等地。分别是秧歌(昌黎地秧歌)(编号:Ⅲ-2)、秧歌(抚顺地秧歌)(编号:Ⅲ-2)、秧歌(鼓子秧歌)(编号:Ⅲ-2)、秧歌(胶州秧歌)(编号:Ⅲ-2)、秧歌(海阳大秧歌)(编号:Ⅲ-2)、秧歌(陕北秧歌)(编号:Ⅲ-2)、秧歌(济阳鼓子秧歌)(编号:Ⅲ-2)、秧歌(临县伞头秧歌)(编号:Ⅲ-2)、秧歌(原平凤秧歌)(编号:Ⅲ-2)、秧歌(汾阳地秧歌)(编号:Ⅲ-2)、秧歌(小红门地秧歌)(编号:Ⅲ-2)、秧歌(乐亭地秧歌)(编号:Ⅲ-2)、秧歌(阳信鼓子秧歌)(编号:Ⅲ-2)、秧歌(延庆旱船)(编号:Ⅲ-2)、秧歌(西码头百忍京秧歌高跷)(编号:Ⅲ-2)、秧歌(滦州地秧歌)(编号:Ⅲ-2)、秧歌(乌拉满族秧歌)(编号:Ⅲ-2)。其中,山西4项。
目前,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传统戏剧”类别的秧歌有12项,分别是秧歌戏(隆尧秧歌戏)(编号:IV-70)、秧歌戏(定州秧歌戏)(编号:IV-70)、秧歌戏(朔州秧歌戏)(编号:IV-70)、秧歌戏(繁峙秧歌戏)(编号:IV-70)、秧歌戏(蔚县秧歌)(编号:IV-70)、秧歌戏(祁太秧歌,太谷(编号:IV-70)、秧歌戏(祁太秧歌,祁县)(编号:IV-70)、秧歌戏(襄武秧歌,襄垣)(编号:IV-70)、秧歌戏(襄武秧歌,武乡)(编号:IV-70)、秧歌戏(壶关秧歌)(编号:IV-70)、秧歌戏(泽州秧歌)(编号:IV-70)、秧歌戏(沁源秧歌)(编号:IV-70)。其中,山西9项。
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出构建以山西秧歌为核心的当代中国北方秧歌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整体性保护构想。如此,我们既可以在秧歌具有的共性特征中从宏观保护的角度更好地对秧歌这类艺术进行针对性保护方针和措施的提出,又可以在尊重其特色属性的基础上对比性地对各个秧歌进行个案性针对性保护的方针的提出,如此更有利于秧歌类艺术遗产的科学性保护。
四、山西秧歌的数字化保护路径研究
2022年12月16日,文旅部下发了“扎实推进非遗系统性保护的通知”中,提出了要加快进行数字化保护工作。2022年12月12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山西省促进民间艺术保护传承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就民间艺术的数字化保护作了详细的工作部署。2023年,两办出台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中提到要打造自信、繁荣的数字文化。可见,未来数字化背景下思考山西秧歌类非遗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因此,我们提出加快构建山西秧歌数字记录工程,重点将四级名录中的山西秧歌和濒危遗产进行数字化记录;开展山西秧歌的数字艺术档案馆、山西秧歌数字资源库、山西秧歌数字博物馆等;开展山西秧歌的数字舱建设,以及打造山西秧歌的数字化藏品,从而更好地在数字化时代背景下促进山西秧歌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目前我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案》《山西省促进民间艺术保护传承若干措施的通知》等重要举措,山西非遗保护实践也如火如荼,我们在保护山西非遗未来的同时,也真诚呼唤大众的积极参与。我们坚信,在“人民的非遗,人民共保”“人民的非遗,人民共享”的非遗生态新格局中,山西秧歌类非遗发展将迈向一个新的文化高度。
(作者单位:山西省艺术研究院)
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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