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1月22日发布通告消息表示,针对近期市民反映的庄河市昌盛宏远生鲜超市借疫情之机大幅提高蔬菜售价问题,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查明,该超市于11月4日在蔬菜成本未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部分蔬菜品种的零售价格,并依法对其处以五十余万元的行政处罚。
显而易见,这篇简短的通稿中包含了三大重要信息点,一是“疫情”,二是“蔬菜成本未发生明显变化”,三是“大幅涨价”。从2020年疫情爆发以来,我国进入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已一年有余,这一年以来,由于疫情防控而导致的各方面问题确实给不少商家带来一些困难,而与此同时,也有一些人在国家的危急时刻却选择个人利益,将人民群众的集体利益弃之不顾。回顾过去的一年,在疫情最为紧张之时,一些不法商家曾趁机哄抬口罩价格。据某媒体报道,一款口罩的网络售价仅为143元,可到了线下某家商店店铺售卖就变成了860元,这样的举动让网友们忍不住在评论区表达心中的强烈愤慨--“发国难财的商家真是黑心啊!”“这样涨价真的符合法律规定吗?!”“扰乱市场秩序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从国家层面上来看,该涉事超市不仅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也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早在2020年8月份,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就曾经发布过于2010年修订完成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规定》指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共计十一条),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从公民责任层面来看,经营者其实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人。在全国疫情防控的大环境下,经营者应当站在宏观的角度从大局出发,切实加强行业自律自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努力提高自身服务水平,自觉抵制“发国难财”的不良商业理念,将社会责任感落实在日常经营当中去,切实落实商务部近期印发的《关于做好今冬明春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精神,重视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而非眼前的“不义之财”。
除此之外,有关政府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查处整改力度,具体问题具体对待,让趁疫情恶意囤积物资、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切实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消费者角度来看,当遇到了不法商家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应积极维权,积极行使将法律赋予人民的监督权,遇到类似于此次“大连一超市趁疫情涨价”的不法行为及时向有关市场监督部门举报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助力全民抗疫大局。
2023-02-27
2023-01-10
2022-12-20
2022-12-08
近期,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1月22日发布通告消息表示,针对近期市民反映的庄河市昌盛宏远生鲜超市借疫情之机大幅提高蔬菜售价问题,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查明,该超市于11月4日在蔬菜成本未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部分蔬菜品种的零售价格,并依法对其处以五十余万元的行政处罚。
显而易见,这篇简短的通稿中包含了三大重要信息点,一是“疫情”,二是“蔬菜成本未发生明显变化”,三是“大幅涨价”。从2020年疫情爆发以来,我国进入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已一年有余,这一年以来,由于疫情防控而导致的各方面问题确实给不少商家带来一些困难,而与此同时,也有一些人在国家的危急时刻却选择个人利益,将人民群众的集体利益弃之不顾。回顾过去的一年,在疫情最为紧张之时,一些不法商家曾趁机哄抬口罩价格。据某媒体报道,一款口罩的网络售价仅为143元,可到了线下某家商店店铺售卖就变成了860元,这样的举动让网友们忍不住在评论区表达心中的强烈愤慨--“发国难财的商家真是黑心啊!”“这样涨价真的符合法律规定吗?!”“扰乱市场秩序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从国家层面上来看,该涉事超市不仅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也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早在2020年8月份,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就曾经发布过于2010年修订完成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规定》指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共计十一条),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从公民责任层面来看,经营者其实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人。在全国疫情防控的大环境下,经营者应当站在宏观的角度从大局出发,切实加强行业自律自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努力提高自身服务水平,自觉抵制“发国难财”的不良商业理念,将社会责任感落实在日常经营当中去,切实落实商务部近期印发的《关于做好今冬明春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精神,重视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而非眼前的“不义之财”。
除此之外,有关政府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查处整改力度,具体问题具体对待,让趁疫情恶意囤积物资、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切实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消费者角度来看,当遇到了不法商家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应积极维权,积极行使将法律赋予人民的监督权,遇到类似于此次“大连一超市趁疫情涨价”的不法行为及时向有关市场监督部门举报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助力全民抗疫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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