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药安办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为期2年的韭菜、豆芽等重点食用农产品综合治理工作。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中新网上海7月5日电 (记者 许婧)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称“上海市食药安办”)5日发布消息称,将豇豆、生姜、鳊鱼、黄鳝、鲫鱼等5种食用农产品列入2023年《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动态清单》(下称《清单》)。
该《清单》由上海市食药安办会同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等部门,对2022年监督抽检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后发布。这也是全国第一个动态管理清单,将推动食用农产品由阶段整治向长效治理转变。
上海市食药安办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为期2年的韭菜、豆芽等重点食用农产品综合治理工作。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2021年,上海市食药安办会同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为期2年的韭菜、豆芽、梭子蟹、淡水鱼等重点食用农产品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22年底,上海市场销售的韭菜、豆芽、梭子蟹、淡水鱼等4类食用农产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为99.12%,较整治前上升了5.55个百分点。
据了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对列入《清单》的食用农产品实行重点监管。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对上一年度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5%或者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8%或者引发敏感、重大、特别重大等舆情事件的食用农产品品种,原则上应纳入《清单》,与年度重点工作同步编制、同步推进、同步检查。对列入《清单》的食用农产品,应当作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并加大追溯、抽检等力度;在对重大活动保障、中小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含中央厨房配送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行政检查时,要求相关单位严格做好已列入《清单》食用农产品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如列入2023年《清单》的豇豆、生姜、鳊鱼、黄鳝、鲫鱼等5种食用农产品整治后年度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4%且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8%的食用农产品品种,原则上移出《清单》。
针对食用农产品品种多、环节多、链条长、流通渠道复杂的特点,沪市场监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等将针对列入《清单》的5种食用农产品确定整治目标、责任单位、整治时限、整治措施并予以落实,确保从“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完)
2023-02-27
2023-01-10
2022-12-20
2022-12-08
上海市食药安办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为期2年的韭菜、豆芽等重点食用农产品综合治理工作。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中新网上海7月5日电 (记者 许婧)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称“上海市食药安办”)5日发布消息称,将豇豆、生姜、鳊鱼、黄鳝、鲫鱼等5种食用农产品列入2023年《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动态清单》(下称《清单》)。
该《清单》由上海市食药安办会同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等部门,对2022年监督抽检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后发布。这也是全国第一个动态管理清单,将推动食用农产品由阶段整治向长效治理转变。
上海市食药安办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为期2年的韭菜、豆芽等重点食用农产品综合治理工作。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2021年,上海市食药安办会同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为期2年的韭菜、豆芽、梭子蟹、淡水鱼等重点食用农产品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22年底,上海市场销售的韭菜、豆芽、梭子蟹、淡水鱼等4类食用农产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为99.12%,较整治前上升了5.55个百分点。
据了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对列入《清单》的食用农产品实行重点监管。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对上一年度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5%或者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8%或者引发敏感、重大、特别重大等舆情事件的食用农产品品种,原则上应纳入《清单》,与年度重点工作同步编制、同步推进、同步检查。对列入《清单》的食用农产品,应当作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并加大追溯、抽检等力度;在对重大活动保障、中小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含中央厨房配送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行政检查时,要求相关单位严格做好已列入《清单》食用农产品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如列入2023年《清单》的豇豆、生姜、鳊鱼、黄鳝、鲫鱼等5种食用农产品整治后年度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4%且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8%的食用农产品品种,原则上移出《清单》。
针对食用农产品品种多、环节多、链条长、流通渠道复杂的特点,沪市场监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等将针对列入《清单》的5种食用农产品确定整治目标、责任单位、整治时限、整治措施并予以落实,确保从“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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