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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还贷10年房子莫名被占,谁在放任“一房二卖”

时间:2023-09-18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点击量:401

作者:守一

近日,黑龙江鹤岗市一起离奇的房产纠纷,引起舆论关注。鹤岗市民刘女士10多年前在当地买了一套房,并办理了按揭手续,她前往外地打工10年后将全部贷款还清,但回到自己房子一看,房子里已经住着陌生人王某一家,并且对方还出具了法院的证明手续。

  多家媒体跟进采访,梳理了房子被“合法”转卖的大致过程:建设这栋房子的房地产商,因为合同纠纷被告,经过法院调解,将房子交付给了张某某,而后张某某又将房子卖给了王某。房地产商把已经有主的房子拿去抵账,当然涉嫌违法,可问题在于,这外人看来很低级的“一房二卖”错误,为什么还能得到法院的确认?

  刘女士真金白银买房,不是通过私下交易,而是走了银行借贷,也在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管理系统中做过备案,只要法院做了基本的核实,就不可能发生这种离奇事件。这一本不该出现的纠纷,证明处理该案件的法院在工作中存在严重疏漏。

  而这种疏漏,竟然还不止一次。有媒体调查发现,此前这家房地产商曾把一套已经被查封的房子,以同样的方式抵给了张某某,也得到了上述法院的确认。如果没有法院的介入,房地产商私自“一房二卖”证据确凿,刘女士维权可能还相对容易。现在法院的认证,使得“一房二卖”变得“合法”,这是该事件中最匪夷所思之处。

  “一房二卖”是过去房地产市场中较常见的一种违法行为,一些房地产商出于私利,通过违规操作,骗取多位购房者的钱财。但这些骗局之所以能行得通,往往都是因为销售的是期房,还没有到办理房产证等环节,无法在商品房项目备案管理系统中查询,所以让某些不法房地产商钻了空子。像刘女士这样已经按揭还贷10年,且经过系统备案的房子还被二次“卖”出,只能归咎为法院的失察,其没有严格按照核实程序办事。

  代表公正的法院,竟然如此为不法行为大开方便之门,让人大跌眼镜。此事伤害的已不只是刘女士一人,还有该法院本应具备的公信力。如果说工作中难免犯错,那么最起码要做的是在发现错误之后积极改正,赔偿受害者,追究责任人。这样才能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对于已有明确归属的房产,其实只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根本不可能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这背后更多是人而不是制度的问题,是有人在放任“一房二卖”情况的出现。

  要避免类似状况再次出现,必须给相关人员敲响警钟。就此事件而言,地方法院的主管部门,或许应该尽快出面,调查清楚类似低级错误背后的原因,看看到底有没有利益输送之类的黑幕。无论是工作粗放疏漏,还是存在腐败现象,都要尽快予以追责。这不只是保证个案公正,也是重申制度的严肃性,是对更多民众负责。(守一)






编辑:甄泽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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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还贷10年房子莫名被占,谁在放任“一房二卖”

时间:2023-09-18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守一

近日,黑龙江鹤岗市一起离奇的房产纠纷,引起舆论关注。鹤岗市民刘女士10多年前在当地买了一套房,并办理了按揭手续,她前往外地打工10年后将全部贷款还清,但回到自己房子一看,房子里已经住着陌生人王某一家,并且对方还出具了法院的证明手续。

  多家媒体跟进采访,梳理了房子被“合法”转卖的大致过程:建设这栋房子的房地产商,因为合同纠纷被告,经过法院调解,将房子交付给了张某某,而后张某某又将房子卖给了王某。房地产商把已经有主的房子拿去抵账,当然涉嫌违法,可问题在于,这外人看来很低级的“一房二卖”错误,为什么还能得到法院的确认?

  刘女士真金白银买房,不是通过私下交易,而是走了银行借贷,也在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管理系统中做过备案,只要法院做了基本的核实,就不可能发生这种离奇事件。这一本不该出现的纠纷,证明处理该案件的法院在工作中存在严重疏漏。

  而这种疏漏,竟然还不止一次。有媒体调查发现,此前这家房地产商曾把一套已经被查封的房子,以同样的方式抵给了张某某,也得到了上述法院的确认。如果没有法院的介入,房地产商私自“一房二卖”证据确凿,刘女士维权可能还相对容易。现在法院的认证,使得“一房二卖”变得“合法”,这是该事件中最匪夷所思之处。

  “一房二卖”是过去房地产市场中较常见的一种违法行为,一些房地产商出于私利,通过违规操作,骗取多位购房者的钱财。但这些骗局之所以能行得通,往往都是因为销售的是期房,还没有到办理房产证等环节,无法在商品房项目备案管理系统中查询,所以让某些不法房地产商钻了空子。像刘女士这样已经按揭还贷10年,且经过系统备案的房子还被二次“卖”出,只能归咎为法院的失察,其没有严格按照核实程序办事。

  代表公正的法院,竟然如此为不法行为大开方便之门,让人大跌眼镜。此事伤害的已不只是刘女士一人,还有该法院本应具备的公信力。如果说工作中难免犯错,那么最起码要做的是在发现错误之后积极改正,赔偿受害者,追究责任人。这样才能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对于已有明确归属的房产,其实只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根本不可能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这背后更多是人而不是制度的问题,是有人在放任“一房二卖”情况的出现。

  要避免类似状况再次出现,必须给相关人员敲响警钟。就此事件而言,地方法院的主管部门,或许应该尽快出面,调查清楚类似低级错误背后的原因,看看到底有没有利益输送之类的黑幕。无论是工作粗放疏漏,还是存在腐败现象,都要尽快予以追责。这不只是保证个案公正,也是重申制度的严肃性,是对更多民众负责。(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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